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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矩和規定,都是約束人們行動的方式,差別在於,規定是白紙黑字寫出來的,而規矩,是存在人們心中的一個準則。

要遵守規定很簡單,大部分的規定不外乎是不能如何如何、禁止某些事物等,只要稍微經過訓練,或者受過壓力教育,就可以輕易建立起遵守規定的觀念。再者,因為規定是成文的,為了「迫使」人們遵守規定,就會衍生出配套方法,最常見的配套方法,就是處罰。從家中的家規,進入學校後的校規,到支配社會的法律,無不可以看見規定和處罰的搭配。所以遵守規定對人們來說,往往是強迫的、是被動的。

但是規矩全然不同,它是無形的,是存在於心中的一把尺,或者可以另從一個角度說,它不是成文的規定。要有好的規矩,比要遵守規定要困難多了,規定是一種明明白白的公用價值觀,是常常被直接套用的,規矩是須要時間,慢慢培養而產生的一種專屬於個人的價值觀,也可以說,這就是品德。不僅可以規範自己的行動,也能影響對別人的態度、考慮別人的心情等。雖然不像規定那般有著令人畏懼的處罰,但是在人的活動當中,無形中就讓規矩就支配著。

就拿交通來做例子吧!機車不能行使內側快車道、雙白線不能變換車道、車輛不能闖紅燈等,都是規定,違反了規定就要受罰,規定的設立,當然是在保護駕駛人的安全,但是為什麼仍然有那麼多的車禍發生呢?問題就出在於規矩,危險駕駛如蛇行、逆向等等,都極易導致遺憾發生,我還曾經看過一種很奇怪的現象,在十字路口變換號誌的時候,會有一小段雙方都是紅燈的時間,但是有的駕駛人不管這些,他們不看自己直向的綠燈,卻看眼前橫向的紅燈,對方紅燈一亮,是的,代表他們停止,換言之,就是該我衝了,便不加思索催了油門衝出停車線,甚至連直接左轉都出現了,這就是一種沒有規矩的表現,同樣的,也容易造成車禍。駕駛人似乎只有在眼前有警察時,駕駛行為才會格外顯得「規規矩矩」,一但四周都沒有警察,幾乎等於沒人來開罰的時候,所有的規定都形同廢紙了,但是有規矩的人就不同了,前面說過,規矩是心中的一把尺,想做的事情都會先透過這把尺的丈量,分辨好壞後才做出來,自然比起那類脫線的情況要好多了。同樣的道理,也可以印證在學圓生活中。(因為時間好晚所以不想多打了)

規定,只能少少的潔身自愛,規矩,也可以潔身自愛,更可貴的是還能進而造福他人,規矩是活的,要靠人來精采的演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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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ornet182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