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一禮拜老師發生了幾件要不得的事

真的相當過分,甚至可以說無恥了

第一件:

某日早上複習考,原定7:20開始考試,沒想到老師卻在七點半後才珊珊來到。還是堅持考下去。

好吧!這還不很打緊,反正常常發生,更可惡的,是老師在八點開始上課強迫收卷時,說了一段話。

「寫不完考卷,這是你們自己的事,下次要早點來。」

第二件:

今天國文考試,臨時從第五測一、二課變成字音字型,宣布的時間,是前一天我們全部放學後,老師才跟某一位同學講的。

但大多數的同學,是今天早上才知道考試改變的事實。

老師來上課時,並無多談為何臨時改變考試,僅說了:

「我聽到某一位老師這樣說,我覺得很有道理,所以就臨時改考了...哎呀,不必說這麼多,沒有時間了,我們開始考試吧。」


真的非常可惡,究竟是哪一位老師如此妖言惑眾。

不過也罷,在這裡就不多做評論了。

這些事,是我下一次寫文章的大好題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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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ornet182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