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句話殺傷力很大

怎麼說呢?

一方面罵人錯誤

一方面罵人虛偽

一方面罵人故意

一方面罵人詐欺

完全不給人尊嚴

就像是

你錯的該死,應該去跳樓、切腹

用這句話去網路上查

清一色的都是用在數落別人

別人有錯,難道是願意的嗎?難道是故意找碴的嗎?

為什麼不說:

「不好意思,我要糾正這種說法。」

偏偏就要說:

「不懂不要裝懂。」

這種有殺傷力、糾正兼罵人的話。

別人是上輩子欠你嗎?

講錯個話也要被罵個狗血臨頭

如此沒有容忍心

實在讓我很想陰回去

算了

還是算了吧

在自我意識至上的台灣

這種話一定是屢見不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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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ornet182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